【www.xushengjz.com--培训总结】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通过网上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后,均可凭宁夏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发证机关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2、由于计算机浏览器、Flash等软件的版本差异,在学习完后如点击视频课件中的“退出”按钮无法正常退出,可以直接关闭该视频页面,此操作将不会影响您的学习时长累计。
3、本系统的计时状态可能不会实时更新,但不影响系统后台的计时。
宁夏学员请先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使用身份证号码(18位制号码)和姓名登录学习。 请学员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于填写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年检,责任自负。宁夏继续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时长24学时,合计1080分钟。 课程任选,宁夏继续教育学满1080分钟即可参加考试,考试次数不限,宁夏继续教育通过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宁财(会)发〔2016〕294号、宁财(会)函〔2018〕378号)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公开备案评选,确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国家行政机关、事业、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通过参加培训取得相应年度的学分,只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3. 2018年度收费价格统一为18元/每人,学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转账直接向网络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并由网络培训机构开具培训票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努力推进审计方式的创新——国家审计领域计算机审计的发展和思考
集团财务转型的手段之一:传统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框架设计
新规则、新视角下的资产重组“税收红利”的风险防范和政策深度解析及实践案例借鉴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应用指引第7、8、9、12号及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评价指引及应用指引第1、2、3、4、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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